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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次数:8184发布时间:2017-10-20

关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内司工委

2017年10月20日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赵岩的带领下于10月16日深入县法院,采取实地查看资料、旁观庭审、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审判工作机制,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能,推进“平安濉溪”建设,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5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641件,审结1533件,结案率93.4%,判处罪犯2240人。

    二、存在问题

    (一)刑事审判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由于受传统司法文化的影响,偏重于刑法的惩罚犯罪功能,对人权的司法保护力度还不够。“重实体轻程序”、“重定罪轻量型”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

    (二)审判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由于新类型犯罪、涉众型犯罪增多,犯罪组织化、智能化程度提高,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和挑战。部分法官办案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下刑事审判工作新任务、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大部分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亟待提高。

    (三)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凸显。一是近几年来县法院刑事案件数量持续攀升,二是实行法官员额制改革后,一线办案法官数量减少,且审判辅助人员存在一定缺口。

    三、几点建议

    (一)转变司法理念,进一步提升刑事审判公信力。 要进一步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提升人权保障意识。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更加重视程序公正的独立价值。强化证据裁判意识,严格把握定罪量刑证据标准,确保案件裁判证据确实、充分。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加大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力度。不断强化以庭审为中心的意识,切实将开庭审理作为审判工作的中心环节,充分发挥庭审的功能作用,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

    (二)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刑事审判工作水平。 以能力建设为中心,加强刑事审判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裁判说理的能力,加大新类型犯罪和经济犯罪法律适用的研究,不断提高法官专业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刑事审判效率。适应刑事审判工作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保障措施,统筹解决刑事审判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短缺问题。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破除制约审判工作的机制性问题,不断提高刑事审判效率。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审判权运行,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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