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调整濉溪县县本级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报告的决议
(2016年12月16日濉溪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濉溪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程振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濉溪县县本级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调整后,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30.8亿元,支出为30.8亿元。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为4亿元,支出为4亿元。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16日
浏览次数:4736发布时间:2016-12-16 |
关于批准调整濉溪县县本级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报告的决议
(2016年12月16日濉溪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濉溪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程振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濉溪县县本级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调整后,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30.8亿元,支出为30.8亿元。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为4亿元,支出为4亿元。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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