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重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配套资本金还款本息资金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决议
(2016年10月25日濉溪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濉溪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程振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重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配套资本金还款本息资金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沱浍河淮北临涣至南坪段航道与港口工程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和城镇化、农村路网、棚户区改造配套资本金,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资金规模、费率及还款期限按县政府与相关金融部门签订的协议执行,并纳入相应年度预算。
会议要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纳入专项审计,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