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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浏览次数:6616发布时间:2016-10-25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2016年工作计划安排,9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成立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为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认真进行准备,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在检查活动中,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濉溪、百善、四铺等镇进行实地查看、走访;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种子法》情况的报告,农林委等单位汇报了具体工作情况。期间,还召开了座谈会,听取意见,了解情况。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种子法》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种子法》,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在推进品牌粮食建设方面,濉溪县已连续十年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在全国县域经济创新力50强榜单上名列第29位,并被列为“国家优势农作物制种基地县”和省“生态农业产业化(品牌粮食)示范县”。近日又被省政府批准评为“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称号。具体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开展种子生产繁育,推动农民增产增收
    一是依靠自身技术力量,开展品种选育工作。目前,我县有种子方面科研技术人员20人,其中具有研究员职称4人,高级农艺师10人。着重从事小麦、大豆、玉米的选育工作。近年已选育玉米、小麦新品种20多个,正在逐步推广。二是引导种子生产企业引进良种生产,加强与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合作,共同选育新品种。近年来,五铺农场、永民种业等7家生产企业先后买断或授权生产经营小麦品种22个、大豆品种16个、玉米品种2个;安徽柳丰种业与高校合作,自主选育的小麦新品种“柳丰618”,已经进入生产试验阶段,有望安徽省审定。
目前,我县已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15家,种子企业相对集中,并建立稳定的良种繁育基地。主要从事小麦、大豆种子的生产、经营。近几年来制种基地面积稳步增长。预计2016年各企业共计收购小麦良种约计3.8亿斤,平均每斤加价0.15元,为农民增加经济收入0.57亿元,并带来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加强宣传和执法监管,确保种子行业健康发展
    《种子法》实施以来,我县认真开展对法律的宣传学习活动,不断增强种子从业人员遵守法律的自觉性。2016年1月,新修订《种子法》正式实施。为尽快掌握新《种子法》内容,我县多次组织农林委、农业执法大队人员及种子企业人员进行培训;结合法制宣传日、3.15宣传日及农业科技赶集活动,组织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万余份,悬挂过街、过路横幅多条;通过种子市场执法检查,面对面对种子企业及种子经营户进行《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发布、宣传《种子法》,让种子企业、种子经营户及农民充分了解并掌握种子法的相关内容。
    在执法监管方面,我县成立了农业执法机构“濉溪县农业执法大队”,负责对全县种子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今年以来,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车辆36台次、执法人员16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170余个,重点打击制售假、劣种子,侵权、套牌、未审先推及标签标注不规范的违法行为。为确保小麦种子质量,保证农民用上放心种子,午季前期对重点区域进行了小麦良种繁育田的田间检验。平时受理群众的投诉,对群众反映的因种子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进行依法协调解决,较好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筹措资金,加强财政对种业发展的扶持
    近年来我县多渠道利用财政资金,开展对种业扶持和发展。一是开展标准化良田工程建设,促进种子生产。2013年至2016年,组织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主要用于田间工程建设,建成标准良田60000亩。二是建立种子研发中心,支持开展新品种试验、选育、推广。争取国家、省、市财政资金支持,县级财政配套,用于种子新品种研发工作。三是加强种子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建设种子综合服务楼1000平方米、晒场10000平方米;建成完善种子加工流水线、检验等配套设施;改善种子生产田间工程8000亩。四是支持良种生产。县政府筹集资金,落实对种子良繁基地的病虫害防治工作。 2016年4月,两次采用飞机防控的方式,对我县126.40万亩良种繁育基地进行小麦赤霉病的防控,有效降低了赤霉病的发生,提高了种子产量。
    (四)加强种子行业自律,促进种子行业健康发展
    为引导种子企业健康发展,按《种子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县于2015年12月26日,组织成立“濉溪县种子协会”。协会是独立的社团法人,是群众性、非营利性、自律性的行业组织。协会成立以来,已发行三期刊物100余份,召开会议10余次,化解矛盾10余个,有效保障了种子企业的发展。
    (五)加强林业苗木管理,确保林业健康发展
    在林木种子工作方面,县人民政府严格落实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和档案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积极防范并严厉打击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林木种苗行为,规范了林木种苗市场。目前,我县共有1家国有苗圃和15家重点社会林木育苗生产单位。2015年,全县各类林木育苗和林苗两用林面积8520亩,苗木产量449万株。
    二、存在问题
    整体来看,我县在贯彻实施《种子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种子法》的学习宣传还缺乏广度和深度。部分镇村干部、群众对《种子法》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对种子生产、品种管理、质量监管等相关知识掌握不够,抵制、检举、揭发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不力,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得不够。
    二是农林主管部门的执法能力有限。种子主管单位人员力量不足,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执法力度有待加大;种子检测手段落后,没有标准的种子检测室,不能独立对种子进行检测,对新品种的质量鉴定及试验,示范种推广及应用也造成一定困难。
    三、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种子法》的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种子法》,使《种子法》及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到基层干部群众,深入人心,增强全社会遵守《种子法》的自觉性。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种子市场的管理力度。一是要把好办证关,按照要求,严格把关;二是要把好种子入口关,从源头上监管,让农民用上“放心种”;三是要把好种子质量问题处理关,要根据《种子法》的要求对违法行为给予从严打击,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加大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力度。要按照《种子法》的要求,做到人员工资有保障、工作经费有保障、种子检测有设备、执法体系有网络、市场监管有手段、种子管理有权威,真正使《种子法》得到有效地贯彻实施。
    四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我县种子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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