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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等五项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114发布时间:2025-04-22

 

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城乡公交管理运营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前期调研与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作审议意见如下。

一、关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文旅融合发展,成立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统筹推进文旅产业发展,文旅资源日趋丰富,市场吸引力逐步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但还存在创新意识不足、产业链条不全、运营能力不强等问题和不足。对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

(一)强化顶层设计,深化文旅资源整合。立足全县文旅资源禀赋,高标准编制完善文旅融合发展规划,加强跨部门资源整合与政策协同,推动文旅项目与乡村振兴、国土空间规划等深度融合,探索“农文旅捆绑开发”模式。突出“红色热土、运河故里”特色,加强非遗活化利用,开发沉浸式、体验式文旅新业态,提升文旅产品附加值。

(二)培育市场主体,延伸拓展产业链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引进龙头型文旅企业,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支持本地文旅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旅项目建设,推动“吃、住、行、游、购、娱”全产业链发展,丰富旅游消费场景,增强市场吸引力。

(三)加强人才建设,提升文旅运营水平。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吸引专业运营人才投身濉溪文旅产业。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创新运营模式,推动文旅项目市场化运作,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构建高效便捷的旅游服务体系。

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公安等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执法基础,注重宣传教育,严格执法办案,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但还存在宣传深度不足、执法力度不够、程序规范性有待完善、协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和不足。对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

(一)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法治氛围结合不同群体特点,利用短视频、乡村大喇叭、“法治副校长”等多种形式,开展精准普法宣传,加强对在校学生、企业职工、流动人口等群体的普法教育,提升群众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知晓率和理解度,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执法培训,提升办案能力。建立常态化执法培训机制,围绕新法条款、新型案件办理等开展专题培训和模拟演练,推行“老带新”结对帮扶,提升基层民警应对新型违法行为的取证、定性和处置能力。引入第三方评估,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规范执法行为。

(三)完善协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建立健全公安、城管、文旅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警格+网格”深度融合,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线索、执法数据实时互通,持续提高办案质效。

三、关于2024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扎实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健全管理体系、夯实管理基础、规范处置流程,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模实现稳步增长,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但还存在资产管理意识不强、基础工作薄弱、盘活效率不高、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和不足。对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培训,提高各单位对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思想。明确部门职责,强化机构和人员配置,夯实管理责任,提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能力。

(二)健全监管体系,提升监督管理效能。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力度,扩大监管范围,消除监管盲区。完善行业部门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衔接,形成协同工作机制和监督合力。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流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推进平台建设,盘活国有闲置资产。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资产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提高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建立闲置资产盘活长效机制,通过公物仓调剂、市场化处置等方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四、关于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落实政府债务管理责任,稳步推进债务化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监督管理,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还存在债务化解压力较大、债务主体责任不实、专项债项目收益平衡难等问题和不足。对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

(一)强化财源建设,增强偿债能力。聚焦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夯实税基,拓展财源,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和偿债能力。

(二)科学谋划项目,提高资金效益。加强专项债项目储备和论证,严把项目申报关口,确保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将评价审计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债券资金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三)压实化债责任,防范债务风险。严格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合理控制新增债务规模。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压实各债务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隐性债务新增。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五、关于全县城乡公交管理运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战略部署,高标准编制完成《濉溪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规划》,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不断优化线路布局,我县群众交通出行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但还存在配套设施建设滞后、运营服务质量不高、管理体制机制欠缺等问题和不足。对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

(一)加强规划建设,完善基础配套设施。结合城乡发展规划和群众出行需求,科学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加大对偏远农村地区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道路路况和通行能力,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统筹相关部门,预留专项资金,加快公交场站、电子站牌等设施建设,改善乘车环境。

(二)提升服务质量,规范公交运营管理。建立公交线路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客流量和道路通行情况及时优化班次和发车时间,提高运行效率。加强驾驶员教育培训,规范驾驶行为,提升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推进公交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完善实时信息发布系统,为乘客提供便捷准确的出行信息。

(三)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多元健康发展。坚持“公益性+市场化”发展方向,探索多元化运营模式,鼓励公交公司拓展经营业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减少对财政补贴的依赖。建立稳定的财政补贴机制,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城乡公交事业高质量发展。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于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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