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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濉溪县2023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浏览次数:3465发布时间:2024-06-17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室

(2024年6月13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濉溪县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室和财经工委对2023年我县本级财政决算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5634万元,较2022年增长18.4%;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0825万元,较2022年增长10.5%。

全县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5634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及各项补助收入460662万元、调入资金15781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103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9万元、上年结余6481万元,全年可用财力1012843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0825万元,上解支出8148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7223万元,调出资金4458万元,结转下年8856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565万元,较2022年增长7.8%;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1771万元,较2022年增长11.9%。

县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565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及各项补助收入46066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1039万元、调入资金15781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224万元、上年结余6481万元,县本级全年可用财力863789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177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148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7223万元、调出资金4458万元,结转下年885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2101万元,加上级补助37万元、上年结转28万元,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计可用财力为621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3026万元,调出资金39114万元,结转下年26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135万元,支出28056万元,结余13079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等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按相关规定已分别纳入省、市级统筹。

县本级政府债务余额947208万元,占县人大批准债务限额953233万元的99.4%,债务风险整体可控。2023年我县争取债券资金306139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58500万元,用于偿还当年到期债券本金;新增债券247639万元。

预算审查室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贯彻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服务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助企纾困各项政策,统筹资金调度,兜底“三保底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建议本次常委会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濉溪县2023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县本级财政决算。

二、存在问题

预算审查室认为,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克服收支矛盾,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收入结构不够优化,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等问题。对此,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积极培育涵养税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密切跟踪减税降费实施情况,持续加强重点税源、重点税种和重点项目的税收征管,做到应征尽征、应免尽免、能减则减、应退尽退、能缓则缓,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负担,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运用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助力企业提质增效。积极培育涵养税源,不断厚植税基,提高收入质量。

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着力增强预算刚性。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硬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持续落实零基预算要求,统筹做好预算编制,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原则,努力压减一般性经费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三保”支出预算执行,提升预算管理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从严控制项目预算调整行为,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

加强债务管理监督,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深入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有序化解存量债务,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强化全口径债务动态监测,严格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加强对重大政策、重点支出、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绩效评价,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要求,科学谋划和广泛论证债券项目,强化债券项目实施监督,规范债务资金使用,完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严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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