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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全省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次数:639发布时间:2023-10-27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对我县实施全省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2022年12月被列入实施全省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县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谋划,成立了养老服务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并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县政府有关部门组建了工作专班,定期调度,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服务新机制、新模式、新格局、新业态,不断加大投入、规范管理。镇村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全力抓好落实。县镇村建立了三级联合会商机制,协调解决试点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试点村、养老服务机构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养老服务改革新格局。目前我县有养老机构19所(含1个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床位2792张,其中1个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拥有110张床位,农村公办敬老院10所,拥有养老床位1560张;民营养老机构8所,拥有养老床位1122张。1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1个镇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9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今年以来,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共投入资金1905万元,惠及老人3.68万人,农村敬老院集中照料特困对象425人。

二、存在问题

(一)群众对农村养老问题认识不足。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农村家庭逐渐出现少子化、核心化现象,子女外出务工,留守、空巢老人现象普遍,老年人生活照料更多依赖社会养老。农村老人不同程度地存在物质上不充裕、生活上无人照料、精神上孤独等现象,受传统观念和经济条件影响,孤寡老人不愿去养老机构养老,也是农村养老机构入住率低、发展乏力的原因之一。

(二)多元化、多层次需求得不到满足。农村养老机构建设规模不大,服务能力有限,集中供养入住率偏低,服务人群主要是“五保”、优抚老人等民政救助对象,更广泛的农村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农村中高层次的养老服务机构缺失,现有的养老机构服务功能不全,目前只能满足老人吃住、看护、助餐、卫生保洁、文化娱乐等较低层次的服务,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精神慰藉等多元化服务需求难以满足。

(三)对养老服务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列入实施全省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县以来,我县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各种努力,先后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900余万元,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我县人口基数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薄弱,养老服务工作任重道远。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管理,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农村养老服务管理专业人才,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宣传农村养老服务的有关政策以及养老服务机构的优势,形成良好的农村养老氛围,进一步破除陈旧落后的养老观念,使新型养老服务的理念深入人心,促进农村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丰富农村养老服务内容。一是拓宽服务对象,在确保满足“五保”等特殊老人群体养老服务需求的同时,拓宽养老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要求;二是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步伐,积极为分散供养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三是倡导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巩固家庭养老功能;四是鼓励支持组织机构及个人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培育多种服务方式和不同收费水平的服务行业供给主体。

(三)加大养老服务投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农村养老服务改革作为补齐民生短板的重要举措,将养老服务事业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积极争项目争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加大投入。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探索通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床位补贴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不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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