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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浏览次数:5015发布时间:2023-10-23

 

10月20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海波带领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成员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参加活动。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百善镇水立方生态公园、开发区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等地,通过实地走访,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深入检查。随后,执法检查组在县生态环境分局召开座谈会,听取县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全县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一要落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查调度、验收销号和“赛马”考核等机制,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持续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三个全覆盖”。二要加强土壤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控,推进固体废弃物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加快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改造进度,对行政村生活污水、农村黑臭水体等问题进行污染防控,保护土壤健康和水源安全。三要强力攻坚大气污染防治, 落实涉气重点企业年度污染物排放措施,落实秸秆禁烧政策,树牢污染防治的防线。四要依法打击非法排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行为,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有效防控生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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