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人大要闻 / 人大要闻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全县关于全国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情况
浏览次数:3916发布时间:2023-05-06

日前,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关于全国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2021年8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开展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通知》,将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等八个县市列为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为了解和推动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将这一议题列为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要点,并于近日开展了专项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濉溪县孙疃镇卫生院、杨柳卫生院、刘圩新村卫生室、县120急救指挥中心等地进行实地走访,并通过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全县关于全国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情况。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等措施,探索出了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新模式和新路径,全县医疗机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全面提高,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调研组指出,2023年是全县争创全国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的中期之年,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试验区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自我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调整工作措施,确保如期高质量通过全国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考核。

调研组强调,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同上级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有关政策和要求,积极回应上级部门的问题和疑虑,最大程度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注重队伍建设,通过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建立高素质的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人员等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不断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需求,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医疗卫生服务。完善体制机制,科学研究、合理制定和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考核,强化考核评估,促进多方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升试验区建设质量和效率。注重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可供推广、可以复制的濉溪样本,为全国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办 版权所有: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技术支持:商网信息

地址:安徽省濉溪县沱河路92号 邮编:235100 联系电话 :0561-6087752 电子信箱:suixirenda@126.com

皖ICP备1601411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