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飞带领监司工委组成人员和部分常委,就县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落实与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以来,县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面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大多元解纷工作力度,深化参与诉源治理,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切实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服务现代化美好濉溪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截至2021年底,濉溪县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质效考核名列全省法院第一方阵,其中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四个板块获得最高分,全省并列第一,审管办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二、存在问题
(一)调解经费保障不足。经费少且难以按时发放,缺少常态化的经费保障机制,较大地影响了调解组织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队伍亟待扩充强化。调解案件较多,且调解工作一般需要进行多次,调解专业人才欠缺。
(三)多方调解组织沟通机制运行不畅。缺乏统一指挥、协调运行的调解工作机制,导致在一些矛盾纠纷处理上无法形成合力。
三、建议和对策
(一)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司法推动、各部门密切配合的调解工作机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积极打造具有濉溪特色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和管理平台,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推动矛盾调解工作网上办理。
(二)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按照《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要求,将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调解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学习和培训,提高调解员驾驭工作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三)加大诉源治理工作。要创新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定期开展法律援助走村入户活动,推动基层矛盾就地化解。
认真分析和研究群众中普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司法建议”小切口推动建设法治政府的大格局,扎实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