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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浏览次数:18483发布时间:2021-12-31

 

(2021年12月31日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王星海代检察长所作的《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以及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以及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领会省委书记郑栅洁调研濉溪时的要求,认真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力以赴履行新时代检察职责,巩固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履职能力,扎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奋力开创现代化美好濉溪建设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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