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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浏览次数:10142发布时间:2021-12-31

 

(2021年12月31日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姜灵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和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政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为加快现代化美好濉溪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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