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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浏览次数:13740发布时间:2021-02-02

 

(2021年1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相军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政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为推动新阶段濉溪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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