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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8736发布时间:2020-10-27

 

2020年10月20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执法检查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如下: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加强统计法普法宣传,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规范统计调查活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为统计法律法规在我县的全面贯彻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同时也存在统计法治基础薄弱、专业队伍建设滞后、统计执法的力度不强等问题和不足。

会议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统计普法宣传。重视统计普法宣传,利用法制宣传日针对部门主要领导、统计调查对象、人民群众开展普法活动,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浓厚氛围。加大对统计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真正树立统计法权威。

    (二)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引进统计专业人才,规范统计人员学习培训、薪资激励、职级晋升等人事制度,切实增强统计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的分析和预测能力。强化统计调查对象的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切实抓好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贯彻。

(三)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稳步推进统计执法机构建设,充实执法力量,提升统计执法能力。依法打击统计违法行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做好统计执法监督,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于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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