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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7744发布时间:2020-10-27

 

2020年10月20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关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召开联组会议,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提出审议意见如下: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运行管理、完善诊疗模式、建立考核约束机制,逐步形成了分级诊疗、合理诊疗和有序就医新秩序,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同时也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医技水平有待提升、基层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和不足。

会议要求:

(一)强化政府办医职责。县政府要切实履行政府办医的领导责任和保障责任,按照安徽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政府办医责任清单,结合乡村振兴规划和南部次中心建设,持续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资源配置,保障各项财政投入落实到位,确保全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要持续加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认同感。

(二)强化牵头作用发挥。要充分发挥医共体建设两家“牵头医院”作用,以医共体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促进医疗资源、医疗技术、药械保障、补偿政策、双向转诊、公卫服务的上下贯通。要加大名医工作室建设力度,引进和培养医疗卫生事业高端人才,提高县域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健全约束与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医共体内部医疗单位医德医风、学术研究、重点学科、项目协作、临床代教等建设工作,促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体系更趋完善。

(三)强化基层医疗服务效能。要加快建立乡镇卫生院激励机制,督促各卫生院落实医师技能培训、绩效评价等各项制度,切实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加快推进医防融合机制,不断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慢性病专科建设,逐步完善居民健康“守门人”功能,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于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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