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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人大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60669发布时间:2020-03-17

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

    《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人大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已经县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人大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县人大调查研究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在人大监督工作中的先导作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人大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皖人常办[2018]28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濉溪实际,就做好县人大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确保调研工作服务于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服务于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服务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工作实践。

    二、工作重点

    1.推进执法工作调研。主要是围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调研。常委会每年选择2—3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调研,着重了解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所在。针对执法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2.强化专题工作调研。主要是围绕落实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部署的监督、决定、代表工作等重点任务开展调研。着重就人大及其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作出决定决议等开展调研,组织人大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突出督办落实调研。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以及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调研。针对社会关注的焦点、民生工作的热点、项目工作的难点等形成的代表议案建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提高办理各对口联系的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要跟踪问效,摸清查实决议决定实施和代表议案建议、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及实际效果。

    4.注重典型经验调研。加强对人大和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和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的深度调研,认真搜集、总结、梳理各级人大在代表履职、监督工作、执法检查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鲜活经验。每年在全县范围内树立部分人大工作及代表工作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效应,以鲜活、生动的事例,传递人大声音,讲好人大故事。

    5.拓展人大理论研究。主要是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围绕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问题扎实开展理论研究。每年形成3-5篇有见地、有高度、有质量的理论文章,努力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建好“两个机关”提供理论指导和决策参考。

    三、基本要求

    1.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结合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在深入基层和群众的基础上,认真梳理事关发展大局、民生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问题,明确主题、选好课题;善于剖析问题,力求用事例、数据深挖问题根源;善于解决问题,积极探求切实有效的办法,着力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创新性的意见和建议。

    2.强化工作协同。建立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调研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每年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应当根据上级人大工作安排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提出年度调研和理论研究选题,明确牵头负责人、责任单位,汇总形成常委会年度调研工作计划。县、镇人大要就调研课题可实行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开展联合调研。

    3.端正调研作风。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组织调研人员,立足于“实”,深入基层摸实情、寻实招,确保调研更接地气。调研时间要服从于调研工作需要,力戒走马观花、浮光掠影的“调查不全、研究不深”的现象。切实改进文风,调研报告语言要朴实精炼、观点鲜明、论证充分,重点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措施。

    4.注重成果转化。注重调研工作实效,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较强前瞻性的调研报告要报送县委,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涉及“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调研报告,要及时函告“一府一委两院”进行研究处理,并加强跟踪督办;对涉及人大自身建设的调研报告,要通过研究论证后,形成相关制度规范,用以指导常委会及机关的各项工作。

    四、组织保障

    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养和培训,通过交任务、压担子、做指导、常激励,鼓励和支持机关工作人员立足实践需要,深入调查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努力造就一支工作作风扎实、业务水平精湛的调研队伍。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要坚持提前谋划、统筹提出调研课题,常委会主任会议要研究年度调研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充分发挥议政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较强的优势,积极参与调查研究。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的工作方法,作为监督工作的必要措施,每次听取汇报、执法检查前都要精心组织,深入调研,切实提高调查研究工作质量。各级人大代表要发挥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特点,积极围绕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反映民众利益诉求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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