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丁晓莉、马伶俐分别提出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丁晓莉、马伶俐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31日
浏览次数:2925发布时间:2020-01-03 |
(2019年12月31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丁晓莉、马伶俐分别提出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丁晓莉、马伶俐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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