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决议决定
关于召开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浏览次数:2194发布时间:2020-01-03

 

(2019年12月31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月14日至17日在县城召开,会期四天。建议会议的议程如下:

  1.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 审查和批准濉溪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濉溪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 审查和批准濉溪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20年濉溪县本级财政预算;
  4.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5. 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6. 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7.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8.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9. 选举事项。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31日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办 版权所有: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技术支持:商网信息

地址:安徽省濉溪县沱河路92号 邮编:235100 联系电话 :0561-6087752 电子信箱:suixirenda@126.com

皖ICP备1601411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