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下午,濉溪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召开集中学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相军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学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吴飞主持会议。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张黎列席会议。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学习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部分章节内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原文;《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等内容。会议还传达了市纪委《关于四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县纪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中秋、“十一”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深入学习李夏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内容。
会议要求,机关党员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学习党纪党规,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人大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清正廉洁政治本色。要认真学习李夏同志先进事迹,把向李夏同志学习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