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会期一天。建议会议的议题是: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5.讨论和批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执法检查的决定;
6.人事事项;
7.其它。
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会议。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请临涣镇、濉溪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并分别安排三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请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检察院将相关工作报告及材料各打印60份(报告及材料的电子文本发送至suixirenda@126.com),于8月15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请县广播电视台派人负责会议的报道工作。学前教育工作专题询问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