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各镇人大: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人大代表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单位:县人大代表联络室、县人大城建工委
联系电话:0561-6093006、6087753
附件: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人大代表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附件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人大代表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聚焦污染防治,助推环境保护”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县人大常委会决定组织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开展“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主题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以推动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题为突破口,动员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联系选民、宣传政策,了解民情、反映民意,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贡献力量。
二、活动对象
本次活动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的各级人大代表。
三、活动时间及内容
活动从2018年7月中旬开始至2018年10月中旬结束。具体活动内容:
各镇人大主席团、市县人大代表活动小组要将主题实践活动贯穿于人大代表履职始终,以“进企业、入乡村、广宣传、尽义务、助环保”为活动主线,推动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推进人大代表工作“2121”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组织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人大代表忠于党”要求,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代表围绕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战的意见》等文件,结合我县农村三大革命和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学习研讨,吃透相关文件精神,引导代表强化政治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不断提升人大代表的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开展“人大代表大宣传、争做环保义务宣传员”活动。发挥人大代表植根基层、联系广泛的优势,利用代表活动室、代表小组活动,深入企业、农村(社区),通过联系选民、联系企业、举办微课堂等灵活多样形式,广泛宣讲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思想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使人大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和新时代传习中心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代表活动室的宣传阵地作用以及人大代表桥梁和纽带作用。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开展“人大代表进企业,争做环保义务监督员”活动。组织人大代表进园区、进企业,通过视察调研走访企业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节能减排、环保技术改造及环保投入等情况,掌握实情、发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建议,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使企业不断增强环保意识,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四)开展“人大代表入乡村(社区),争做推进改善人居环境的带头者”活动。切实发挥人大代表在行业和群众中的带头作用,从建设美丽乡村、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百姓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方面入手,组织开展各级人大代表进百家门、知百家情、听百家声活动,配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积极带头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为保护生态环保、创建绿色家园贡献应有力量。
(五)开展“人大代表助推环境保护,争做反映民情民意的建言者”活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通过走访、接待、联系选民、开展视察调研等形式,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了解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环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畅通反映渠道,广泛征求意见,把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代表小组为单位进行梳理归纳,以镇为单位形成具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经研究后交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动员:2018年7月中旬至7月下旬
各镇人大主席团要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主题实践活动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前期宣传工作,让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人大代表了解活动内容安排和要求。
(二)开展活动:2018年8月上旬至9月下旬
围绕“保护环境,从我做起”这个主题,开展系列活动,除实施方案要求的规定动作外,各镇应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工作,形成具有自已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城建工委将适时督查指导活动开展情况。
(三)归纳总结:2018年10月上旬至10月中旬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濉溪人大网站平台等多种媒体,集中宣传主题实践活动成效,并形成活动综述材料上报县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做好主题实践活动中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汇总整理,根据建议所属职权范围进行交办、督办,确保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五、活动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主题实践活动联系部门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和城建工委。各镇人大主席团要高度重视此次代表主题实践活动,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把主题实践活动抓实抓好,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活动计划,明确主题实践活动的着力点,使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充满生机和活力。确保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工作督查。县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及委室负责同志要定期深入镇、村(社区)、企业督查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做好指导、检查工作,保证主题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各镇人大主席团要精心组织开展活动,具体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创出特色和亮点,并认真做好活动总结、档案整理、履职记录等基础工作,全面体现活动开展效果和代表履职成效。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牵头,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在县人大常委会网站实时宣传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各镇要对主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代表典型和亮点工作进行深度挖掘,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