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9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孙涛为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庭(局)长;
王民为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
王民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庭(局)长职务。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2月9日
浏览次数:5501发布时间:2018-02-11 |
(2018年2月9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孙涛为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庭(局)长;
王民为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
王民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庭(局)长职务。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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