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9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松为濉溪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胡巍濉溪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2月9日
浏览次数:10284发布时间:2018-02-11 |
(2018年2月9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松为濉溪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胡巍濉溪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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