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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政府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等四项政府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4688发布时间:2017-06-29

 

    2017年6月20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旅游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县审计局在审计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工作中,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工作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程序合法、规范,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了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客观地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为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16年县本级决算提供了重要依据。

    会议建议:

    (一)强化对全口径预决算的审计监督。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监督力度。要从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绩效等环节入手,将全口径预决算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充分发挥审计在规范预决算管理方面的作用。

    (二)强化重点领域审计。在坚持全面审计的同时,审计部门要突出审计重点,进一步加大对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资金、重点民生资金、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支出政策实施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有效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

    (三)强化审计整改。对审计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对近几年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复性、持续性问题,县人民政府应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把问题整改到位。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督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关于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6年,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在宏观经济持续下行、结构性减税逐步加大的双重压力下,进一步加强财税工作,财政收入实现稳中有增,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财税改革有序推进。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会议决定批准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当前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全县经济增速趋缓,财政增长乏力;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口径预算体系不健全,预算约束力不强;财政监管体系不健全,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更加突出。

    会议建议:

    (一)严格执行《预算法》,增强预算执行力。提早启动预算编制工作,做到时间充足、准备充分、安排到位;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配合审计部门落实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规范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

    (二)加强税源培育,壮大财政实力。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探索运用产业发展基金、风险补偿、PPP模式等市场化手段,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全面准确了解税源情况,尽快搭建财政、税务、国土、房管、市场、电力等相关部门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查找税收征管疏漏环节,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三)强化财政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推行项目使用绩效评价机制,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进度慢的项目分析原因、问责通报,提升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和沉淀资金的清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关于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拓展城市空间、健全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指数”的工作思路,以开展“三城同创”行动为契机,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市政基础设施逐步配套,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城市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截至目前,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已达到40.2%,绿地率3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5平方米,县城自来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85%、80%、95%以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县城路网规划建设不够健全,部分道路衔接不畅,存在“丁字路”、断头路,影响出行效率;公共基础设施配置不均,配套设施建设不足,基础设施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存在职能交叉、多重管理现象,工作难以形成合力,综合管理体系还未形成。

    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加强县城路网建设。按照“结构合理,路网通畅”的思路,尽快打通“断头路”,疏通“滞堵路”,构建对内循环、对外通畅的现代交通网络。

    (二)抓住老旧城改造的契机,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多规合一,优化广场、绿地、停车场的建设布局,合理配套农贸市场、商业中心、教育医疗等公共基础设施,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三)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水平。要以我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为切入点,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建立健全以城市道路为核心、地上和地下统筹协调的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抓住淮北市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的机遇,结合濉溪实际,尽快建立智能化城市管理体系。

    四、关于全县旅游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坚持规划先行,引领旅游发展”目标要求,深入实施旅游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了《中国隋唐大运河柳孜遗址景区旅游规划》《濉溪县老城石板街景区旅游规划》《濉溪县临涣古城景区旅游开发详细规划》等,全县旅游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项目规划相互衔接的旅游规划体系初步形成,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各项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得到了扎实有效地推进。但我县旅游规划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项目规划之间,文物保护规划与旅游规划之间,规划与建设之间衔接不够密切;对照我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分期建设规划近期(2014—2017)工作任务,一些重点项目至今未开工建设。

    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旅游规划编制工作。结合相关政策,科学制定和完善全县旅游编制规划,并做好与文物规划等其他规划的衔接。要深挖地方文化内涵,突出地方特色,使编制规划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进一步加大旅游宣传推广的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新媒体等,抢抓办节、办会机遇,采取跨行业、跨区域联合等多种形式,创新宣传、推介方式,特别要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推介作用,不断提升我县旅游的知名度。

    (三)进一步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围绕“运河文化、红色文化、古镇文化”三大文化品牌,大力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大力开展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旅游项目建设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于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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