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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浏览次数:4171发布时间:2017-06-21

关于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室

    依据《监督法》、《预算法》及《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室会同财经工作委员会对2016年我县本级财政决算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县本级财政公共预算收入1135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4%,同比增长18.9%,加上级转移支付及各类存量资金等,县本级公共预算总财力435485万元,与支出相抵后年终结余1391万元。县本级财政基本实现收支平衡。

    2016年,县本级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35331万元,加上年结余等,政府性基金总财力48249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2396万元,县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审查认为,2016年,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在宏观经济持续下行,结构性减税逐步加大的双重压力下,进一步加强财税工作,财政收入实现稳中有增,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财税改革有序推进。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建议本次会议批准濉溪县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但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全县经济增速趋缓,财政增长乏力;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不够精细,预算约束力不强;财政监管体系不健全,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更加突出。

    二、几点建议

    1.加强税源培育,壮大财政实力。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探索运用产业发展基金、风险补偿、PPP模式等市场化手段,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全面准确了解税源情况,尽快搭建财政、税务、国土、房管、市场、电力等相关部门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查找税收征管疏漏环节,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2.严格执行《预算法》,增强预算执行力。要依法加强税收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配合审计部门落实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规范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

    3.强化财政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工作;拓宽融资渠道,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压紧压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执行进度偏慢的项目分析原因、问责通报,倒逼提升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和沉淀资金的清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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