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上午8:30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建议会议的议题是: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费用运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安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
5.讨论和批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的决定;
6.人事事项;
7.其它。
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会议。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请临涣镇、孙疃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并分别安排三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请县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将相关工作报告及材料各打印60份(报告及材料的电子文本发送至suixirenda@126.com),于2017年4月17日下午下班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请县广播电视台派人负责会议的报道工作。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