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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启用电子表决系统
浏览次数:2340发布时间:2016-02-29
    在2月26日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放置在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坐席上的电子表决器让人眼前一亮。会议进入表决程序时,随着会议主持人宣布按键表决,到会的27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按下了电子表决器,会场内的电子屏幕上随即显示出了得票情况。
    “快捷、准确,更多地还是体现了公平、公正和民主”,与会委员表示,与传统表决方式相比,电子表决器不仅提高了会议质效,而且能够更好地保障大家自主表达意愿的权利。
    人大常委会会议启用电子表决系统在我县尚属首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相军指出,以无记名电子投票的方式对会议有关事项进行表决,体现了对组成人员民主权利的尊重,有利于激发、调动组成人员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推进人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具有积极的作用,是县人大常委会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中迈出的有力一步。
    据了解,电子表决今后应用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将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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