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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浏览次数:2879发布时间:2015-06-18
    为了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增强我县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增强政府监管力度,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县《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法知识讲座、实地视察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了我县《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组先后到濉溪县安东客运公司、濉溪县霸龙货运公司、濉溪县农机监理站、好又多超市、交管大队、恒大四期建设工地、徐楼铁矿、鸿源煤化等单位和企业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及县安监局、城乡建委、公安局、交通局、农机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安全生产法》的主要成效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宣传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排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施《安全生产法》的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职能,县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列为政府组成部门,并成立了县安全监察大队。全县11个镇及县经济开发区、濉芜产业园均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明确了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公安、交通、城建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也明确了安全监管机构,充实了安检人员,全县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网络基本构建成型。
    (二)广泛宣传发动,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2014年在各类报刊媒体发表安全生产稿件共90余篇。针对《安全生产法》开展培训,参与人员达2000余人;组织《安全生产法》宣讲团,作巡回演讲;举办《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受教育群众达10余万人次;在县电视台制作专访节目,重点解读《安全生产法》修改的目的意义,翻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3000余份,并免费发放至镇、村,通过以上活动的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安全生产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措施扎实得力,推动《安全生产法》的进一步落实。一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出台了《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明确了党委和政府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二是积极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健全责任制度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去年以来,政府及相关部门查处1700多个各类安全隐患,关闭2座“双突”煤矿,消除11处挂牌重大安全隐患。四是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采取停止供电、拆除非法设施等手段,关闭、责令停产非法生产企业4家,打掉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窝点15处,收缴各类劣质烟花爆竹1000余万头,查处7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案件,行政拘留7人,处理非法运输车辆12台。
    (四)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目前,11个镇和园区及各重点行业和高危行业,均完成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年度备案工作,并定期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锻炼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严格落实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县政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事故处理上,坚持“彻查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铭记事故教训”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条例》规定,确保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落到实处。加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罚力度,刘桥镇奥瑞化工“9.16”爆燃事故,严格按上限处罚。坚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督促事故企业吸取教训,有效落实整改措施。
    (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县政府通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工作目标和执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严格执行事故问责制度,在企业项目扶持、经济补助政策、评优评先等方面,严把安全生产审核关,推动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落实《安全生产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执法检查组认为,我县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园区建设加快,高危企业和施工工地增多,事故隐患增多,监管难度加大;二是全县安全生产基础较为薄弱,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相对滞后,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三是受当前经济形势下滑的影响,工业企业减少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小微企业安全隐患突出;四是部分已经查处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还不到位。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实效,特别要把宣传的触角向农村延伸,向小微企业延伸,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法》的公众知晓程度,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方面,要认真落实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按规章办事。另一方面,要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有机构管安全生产,有专人抓安全生产,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
    (三)进一步拓展安全生产监管范围。随着全民创业高潮的到来,一些小微企业大量存放易燃易爆气体和原料,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伴随着居民小区高层建筑的增多,电梯安全监管不能放松。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拓展监管范围,及时将小微企业和电梯安全运行纳入监管范围。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专职机构和队伍建设。针对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面大、任务重、人力少的状况,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进一步充实基层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力量,保障基层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五)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根据安全生产工作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适当加大县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升级、装备更新和应急管理基础工作,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保障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全县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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