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濉溪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5年12月25日濉溪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濉溪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月22日至25日在县城召开,会期四天。建议会议的议程如下:
1.听取和审议濉溪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听取、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濉溪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濉溪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听取、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濉溪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濉溪县本级财政预算;
5.审议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6.听取和审议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濉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8.听取和审议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9.选举事项。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