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濉溪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相军,副主任闻斌、赵岩、吕廷华、王成武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濉溪芜湖现代产业园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全民创业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法治濉溪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并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濉溪县本级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关于设立濉溪徽银城镇化一号基金的报告,决定批准调整濉溪县本级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同意设立濉溪徽银城镇化一号基金。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会议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秀芳,法、检两院负责同志,百善、韩村两镇人大副主席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