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姜灵,副主任朱秀芳、吴飞、崔海波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啸,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孙雪洁,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永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阳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副主任,百善镇、临涣镇人大负责同志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姜灵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及第三方服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讨论集中表决通过了以上报告,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丁浩为濉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姜灵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