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5日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仝传伟为濉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
马 静为濉溪县人民法院百善人民法庭庭长;
王永成为濉溪县人民法院五沟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董存生的濉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 彪的濉溪县人民法院五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永成的濉溪县人民法院四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濉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25日
浏览次数:117发布时间:2025-08-25 |
(2025年8月25日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仝传伟为濉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
马 静为濉溪县人民法院百善人民法庭庭长;
王永成为濉溪县人民法院五沟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董存生的濉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 彪的濉溪县人民法院五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永成的濉溪县人民法院四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濉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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