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6日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 劲为濉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杨 晋为濉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袁苏楠为濉溪县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晓红的濉溪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濉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6日
浏览次数:347发布时间:2025-04-18 |
(2025年4月16日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 劲为濉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杨 晋为濉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袁苏楠为濉溪县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晓红的濉溪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濉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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