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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浏览次数:902发布时间:2025-01-08

 

(2025年1月5日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阳同志所作的《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在了解大局中找准检察定位、在融入大局中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濉溪篇章贡献不竭检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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