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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浏览次数:818发布时间:2025-01-08

 

(2025年1月5日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姜灵同志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立足“四个机关”职能定位,锚定“保十争百”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濉溪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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