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7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国资委)局长(主任) 刘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度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23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县政府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聚焦国企高质量发展,着力促改革、强监管、严党建,全县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国有企业户数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县监管的国有企业共14家,其中:县属国有企业5家,行业监管国有企业9家。
县属国有企业5家,分别为濉溪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濉溪县交通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濉溪县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濉溪县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濉溪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行业监管国有企业中粮食企业7家,分别为濉溪县四铺中心粮站、濉溪县百善中心粮站、濉溪县百善粮食储备库、濉溪县孙疃中心粮站、濉溪县双堆中心粮站、濉溪县谷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和濉溪县粮油贸易公司。
行业监管国有企业中其他企业2家,分别为濉溪融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安徽柳孜大运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底,全县国有企业职工共1464人。
(二)企业国有资产总量情况
截至2023年底,企业国有资产总额449.56亿元,较2022年同期334.82亿元,增长34.27%;负债总额258.01亿元,较2022年同期205.34亿元,增长25.65%;所有者权益总额191.54亿元,较2022年同期131.08亿元,增长46.12%;国有实收资本8.47亿元,较2022年同期3.96亿元,增长113.89%。
其中:县建投集团资产总额 323.94亿元,负债总额207.26亿元,资产负债率63.98%,资产负债率下降0.07%。
县交控公司资产总额56.68亿元,负债总额10.65亿元,资产负债率18.79%,资产负债率下降17.54%。
县农投公司资产总额16.13亿元,负债总额6.10亿元,资产负债率37.82%,资产负债率增长22.6%。
县国金公司资产总额9.50亿元,负债总额3.95亿元,资产负债率41.58%。
县开投公司资产总额39.30亿元,负债总额27.26亿元,资产负债率69.36%。
(三)企业经营情况
2023年度全县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20.60亿元,较2022年同期16.58亿元,增长24.25%;实现利润总额1.85亿元,较2022年同期1.92亿元,下降3.65%。
其中:县建投集团营业收入14.44亿元,较2022年同期15.26亿元,下降5.37%;营业利润1.52亿元,较2022年同期1.71亿元,下降11.11 %。
县交控公司营业收入0.89亿元,较2022年同期0.39亿元,增长128.21%;营业利润0.15亿元,较2022年同期 0.04亿元,增长275%。
县农投公司营业收入1.11亿元,较2022年同期0.19亿元,增长484.34 %;营业利润0.09亿元,2022年同期0.0089亿元。
县国金公司营业收入0.2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0.058亿元。
县开投公司2023年共实现营业收入2.0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0.012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21亿元。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国企改革取得新突破
1.坚持巩固改革成果,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自2020年以来,濉溪县国资委认真落实省、市国资委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有关要求,制定印发《2021年度濉溪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情况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濉溪县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清单》,挂图作战,切实推进改革措施落实落地。截至2022年末已全部完成改革任务。2023年,濉溪县国资委持续巩固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成效,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推动我县国有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较快增长。
2.推进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一是在“管委会+公司”改革框架下,对照三年发展目标,组建濉溪县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进国金公司和开投公司的合并。设立濉溪县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基金规模5亿元)和安徽濉溪禾优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基金规模2亿元),重点支持县域内优质产业发展。二是盘活现有存量资产。高规格成立濉溪县存量资产盘活领导小组,梳理有效资产16处49.33亿元。改变陈旧观念,容缺办理文旅体局名下海通百货和东方银座商铺产证。将7家粮站国有股权、7家农场土地使用权划转至淮北市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巴河等6条河道河工用地经营权划转至濉溪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充实建投集团资本19.89亿元。将王引河等3条河道河工用地经营权划转至濉溪县交通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鼓励平台公司创新盘活利用县文化体育中心、濉溪好人馆资产4.53亿元,提高资产附加值。
(二)国有资产管理得到新提升
1.重大事项决策持续规范。依据《濉溪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和《濉溪县项目投资决策议事规则》文件规定,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进一步规范国企投融资管理行为,保障国有资本安全,加强对国企运行关键环节和重大决策事项的动态监管。2023年我县共召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4次,研究议题26个,批复事项20项。配合县发改委召开投委会2次,研究国企议题5个。
2.国资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建章立制,不断提升国企监管能力,服务县属企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印发《县属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转发《淮北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暂行)》和《关于企业“控股不控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优化《濉溪县县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推动考核指标与企业功能使命精准适配,目标考核结果与绩效薪酬相挂钩。
(三)助力保障改善民生的作用持续发挥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国有企业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服务县域经济、维护战略安全的作用不断加强,保障改善民生水平、增进民生福祉的作用充分彰显。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让居民安居更宜居,截至2023年底韩村煤化工搬迁安置房项目、北关二期棚户区安置房项目、叶刘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雁鸣府邸建设小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11亿元。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对濉溪县旧城区老旧小区及独立工矿区进行改造,截至2023年底,口子酒业片区等32个老旧片区改造累计完成投资约0.36亿元,石板街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完成投资0.12亿元,合作区片区开发基础配套项目完成投资0.96亿元,独立工矿区改造完成投资552万元。增强我县与外部合作交流,带动区域发展,完善路网建设,截至2023年底S235淮北段一级公路(S235濉唐路三期工程)项目累计完成投资0.50亿元;G3京台高速公路双堆集互通立交项目完成投资0.61亿元、G237(S203淮六路)淮北收费站项目完成投资0.11亿元。
(四)国企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显著加强
一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建立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确保党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推动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三是着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企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国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印发《濉溪县县属企业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清单》,推进国企党建考核与经营业绩考核、绩效薪酬双挂钩,有效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和新要求,国企国资监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党建引领作用有待加强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战略部署,事关国企改革和发展,事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在深化国企改革进程中要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我县县属国企在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方面尚有待改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看齐标准还不够高,党建与业务融合文章做得还不够深入。
(二)国企支持地方经济不够
我县县属国有企业规模小,发展有限,没有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具有“造血功能”的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不够健全,盈利能力弱,大多勉强维持经营。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主业不够突出,市场认可度低,发展后劲不足,对全县经济发展形成支撑带动作用发挥不够。县建投集团棚改安置房、市政路网、公园、公租房等非经营性或经营性收益较低的实物资产占比较高,资产收益质量低且保值增值能力不足。县交控公司承建项目多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营性业务占比较小,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足。县农投公司资产体量小,资产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多,经营性支出成本太高。县国金公司成立时间较晚,公司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平台整合进展缓慢,暂未取得外部信用评级,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可持续融资能力较弱。
(三)国资监管力量相对薄弱
随着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深入,企业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国资监管力量和监管能力上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国企擅长金融管理、资本运营和法律事务的人才数量少;学历结构以本科为主,缺少高精尖人才;企业人才流动大,中层以上干部调动频繁,专业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国资委监管方式仍以“管人管事管资产”为主,“管资本为主”监管方式尚未完全建立,统筹谋划国有资本战略布局、推动国有资本服务全县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仍有滞后现象。
(四)国资监管体系有待完善
近年来,濉溪县国资委陆续出台《濉溪县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濉溪县县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但为了有效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重大风险,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制度。现行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与企业功能性质适配度不高,待遇标准及兑现方式不够理想,不能充分调动企业负责人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国企业绩考核及奖励机制仍需进一步优化。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我县国企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完善措施,加强监管,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党建引领企业发展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国企严格落实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联合县委组织部重点围绕新形势下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五大建设内容,根据年度党建工作意见要求,季度、月度党建任务清单进行督导。二是继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经营共融互促。统筹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考核,将党建考核得分按一定权重折算计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推进党建考核与经营业绩考核、绩效薪酬双挂钩。
(二)提高国企核心竞争能力
一是增强国企盈利能力。鼓励国企以效益和市场为中心,积极拓展经营,加强重大项目投资、开发、运营的一体化管理,形成运营闭环,实现项目与收益的合理匹配,提升企业自我造血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二是持续配合国企做大、做强。持续推进资产盘活整合工作,立足于眼前,着眼于长远,抓住市场机遇,创新资产盘活路径,做好“三变”文章,推动有效资产的创新利用和变现。优化配置资源,整合国有资产注入平台公司,降低平台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企业融资能力,保障企业承建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市发改委、国资委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管委会+公司”改革,争取国金公司2024年底达到AA级授信评级水平。贯彻落实好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指导县农投公司用活用好禾优基金。
(三)强化国资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鼓励国企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及长期发展规划制定人才需求清单,对照清单着重培养选拔企业干部。同时也可采取市场化选聘模式,综合利用各类激励手段,引进留住对口专业人才。二是会商组织、人社等部门,在县直机关和国企内选配一批经验丰富,经济业务扎实的领导干部,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国资管理“智囊团”。三是定期组织国企负责人、国资管理相关人员与周边地市交流学习,形成友好合作关系,达成互帮互助的合作模式,尽快提高国资监管队伍业务水平。
(四)健全国企国资监管体系
一是优化改进国资监管方式。扎实推动国资监管从“管资产”向“管资本”深层次转变,引导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向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中高端及基础关键环节汇聚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授放权清单”,进一步细化、优化国企重大事项管理的具体标准、操作规则和工作程序,科学界定权责边界。二是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就国企发展而言,既要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企业信心,激发国企“敢干”的劲头,尤其是国企“一把手”要敢干;同时也要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排除企业家“不敢干”的因素,在制度和环境上创立容错机制,使国有企业家不惧风险,不惧创新失败的结果,真正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三是强化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常态化保持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会商”沟通,不断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的高效协同体系。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建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综合监管体系。四是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国企深化改革总体目标及“2024年底完成改革任务70%以上”阶段性要求,把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