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3日至5日在县城召开,会期三天。会议的议程如下: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濉溪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濉溪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濉溪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濉溪县2025年县本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5.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6.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8.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9.选举事项。
10.其它。
濉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