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姜灵,副主任吴飞、崔海波出席会议。副县长李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宋玉霞,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仲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仲涛,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同志,濉溪镇、四铺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吴飞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以降本增效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土地资源整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讨论集中表决通过了以上报告。
会议还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的决定(草案)及有关人事任免和接受代表辞职事项。
会议决定任命于晓冬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姜灵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