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动员和指导下,全县11个镇纷纷结合各自实际,在闭幕的镇十九届人大二次例会上通过了《镇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实施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办法》,推动全县镇级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向前迈出了关键一步。
自2019年刘桥镇被确定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试点镇以来,已成功实施了13件民生实事项目,收获上级部门、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了把好的经验推广开,市人大在濉溪县刘桥镇召开全市镇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了全市镇级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会上,时任濉溪县刘桥镇党委书记崔海波代表试点镇作了交流发言。
会后,濉溪县人大常委会积极落实市人大工作部署,把镇级人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推广工作作为镇级人大工作的重点,通过一对一督查、规范程序等方式,指导各镇人大结合地方实际,制定镇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实施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办法(草案),并在今年第三季度各镇人大第二次例会上,经参会全体代表的表决一致通过。
据了解,各镇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实施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办法通过后,将指导各镇在今年下半年向群众征集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项目,项目经过研究、筛选、明确资金来源后,由镇人民政府提请下一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票决。镇人大、人大代表负责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运行效果进行监督,确保项目真正发挥作用,最大限度惠及广大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