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4日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 明为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吴 刚为濉溪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 平为濉溪县人民法院百善人民法庭庭长;
李 锋为濉溪县人民法院铁佛人民法庭庭长;
吴志强为濉溪县人民法院孙疃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顾国安濉溪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吴志强濉溪县人民法院濉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 明濉溪县人民法院百善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吴 刚濉溪县人民法院铁佛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 锋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庭)副局(庭)长职务;
王 平濉溪县人民法院百善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