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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浏览次数:4821发布时间:2022-06-27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根据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的决定》,2022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开展好本次执法检查活动,执法检查组认真进行准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在检查中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我县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加大管控力度等举措,全力构建了标本兼治、源头管控、综合整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系数有所提升,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交通隐患整改持续推进。

(一)健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县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其纳入全县安全生产总体范畴,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建立了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为主任,其他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同时,定期开展由县政府牵头、成员单位参与的联合执法行动,强化联勤联动,确保整治成效。

(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县政府定期组织各单位广泛开展普法活动,县公安部门组织警力依托“七进”深入城乡,县司法局将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宣传纳入普法工作,县教育局把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纳入常规教学,县融媒体中心常态化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其他单位在不断加强本单位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时,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专题宣传,共同组建活动宣传队、配备宣传车、制作宣传展板,自2021年以来,共出动警力1620人次,宣传车272辆次,开展培训23期,设立咨询站点26个,制作展板279块,悬挂标语312幅,张贴宣传画330幅,印发宣传单750000份,送发宣传手册5000册,播放宣传片260余次。同时,在执法队伍中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教育活动,增强执法人员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规、规章的认识和理解。

(三)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县政府始终坚持高标准招录,高质量培训,高要求管理,高效能考核,为公安交管大队、各派出所、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城管执法大队、市场管理执法大队等执法部门配备1000余名执法力量及协助人员,大力推进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建成二级以上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12个,选聘劝导员24人;县、镇政府不断加强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立四级“路长制”,设立路长公示牌;县公安局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全面探索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模式,推行“所队合一”和“联勤联动”警务机制改革,充分调动派出所民警辅警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高管理接处警速度和管理的覆盖面。

(四)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县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和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四同步”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机制,实现交通设施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与公路建设同步进行。交通局、住建局、公路局、县建投集团和各乡镇园区等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2021年以来,共投资1500余万元,安装各类交通标志1860套,施划交通标线60万平方米。同时,县政府不断加强智慧交通建设和使用,在全县实施“智能交通”一期、二期、三期项目建设,建成交通指挥中心3处,配备红绿灯124套,电子警察124套,违停抓拍系统54处,测速监控45套。依托电子警察、卡口系统、高清制高点监控系统分析巡查,及时调控信号灯“绿波”,减少县城道路交通拥堵。各相关单位以窄桥、急弯、陡坡、临水区域、工地、学校路口等为重点,不间断排查整治全县境内道路,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大道路执法管控力度。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日常执法工作,常态化开展酒醉驾、一盔一带、超速集中整治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25日,交管大队共开展专项集中行动220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70309起其中,现场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6435起,非现场上传163874起。2021年3月9日,县安委会印发了《全县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各镇(园区)、各县直单位通过多种宣传载体持续广泛宣传电动车交通违法的危害、整治的目的和具体措施。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监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驾驶人教育,强化车辆GPS的动态监管和车辆重点违法清零。组织交通局、应急局、市场局和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和交通违法“清零”、联合治超等行动18次。

二、存在问题

整体看,我县在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宣传教育力度不大。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宣传内容和对象缺少针对性,形式略显单调,没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导致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高,特别是学生和老年人违法行为普遍。

道路交通设施基础薄弱交通要道和重点路段电子监控系统未能全覆盖,管控手段科技含量低,城区道路交通拥挤、停车难等问题突出,城区部分路段以及县乡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牌、标线尚未完备。

乡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乡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留有死角,乡村道路临水、坡陡、弯急路段多,导致交通安全管理任务艰巨。同时,乡村车辆种类较多且安全系数较低,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甚至部分驾驶员未经专业培训就驾驶车辆上路,易引发交通事故。

(四)交通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公安交管执法警力不足、交通运管执法力量薄弱,且各部门执法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普遍偏大、素质良莠不齐,给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带来压力,影响道路安全管理。

三、检查意见

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认真梳理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向乡村、向社区、向学校、向重点领域扩展,组织志愿者深入村、社区以及学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普及法律法规及相关常识,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断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交通行为。充分运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持续性地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着力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实现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治理,逐步打造安全文明通畅的交通环境。

(二)完善设施建设,坚持管治并重。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城镇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及电子监控等设备,合理规划设置停车位,积极推进停车场建设,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城市道路、公路在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要与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建设的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将高速公路、省县道、农村公路作为重点,全面排查梳理全县道路安全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整改,对整治后仍然存在隐患或事故多发的路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限期整改落实,督促隐患消除到位。

(三)全面统筹谋划,消除安全隐患。县、镇政府要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管控力度,积极开展农村道路设施排摸工作,集中排查重点区域、重点道路沿线交通护栏、标志、标线,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重点关注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私家车、摩托车和电动车,全面排查是否存在逾期检验、保险逾期、非法改装等隐患。根据农村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划分重点时段,安排民、辅警深入乡镇,在省道县道重点路口、重点路段设置执勤点,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同时,加强对农用车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整治。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分析典型案例和研讨疑难问题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突发事件应急处突、沟通与协调等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综合能力。结合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执法互评自评,大队内部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行为,确保执勤执法工作符合法治建设要求。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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