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2日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 聪为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 芳为濉溪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张 潇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 聪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4月22日
浏览次数:6627发布时间:2022-04-24 |
(2022年4月22日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 聪为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 芳为濉溪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张 潇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 聪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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