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星海为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
毛强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24日
浏览次数:1974发布时间:2021-12-27 |
(2021年12月24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星海为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
毛强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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