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钱 程为濉溪县公安局局长;
鲁德明为濉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谢东升为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
决定免去:
王玉岭濉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陈安厚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徐宏建濉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24日
浏览次数:3329发布时间:2021-12-27 |
(2021年12月24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钱 程为濉溪县公安局局长;
鲁德明为濉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谢东升为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
决定免去:
王玉岭濉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陈安厚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徐宏建濉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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