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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浏览次数:1053发布时间:2021-12-27

 

(2021年12月24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至31日在县城召开,会期五天。建议会议的议程如下: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濉溪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濉溪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濉溪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濉溪县2022年县本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5、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6、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8、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9、选举事项。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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