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9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董存生为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宋建国为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勤爱为濉溪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 婷为濉溪县人民法院濉溪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 平为濉溪县人民法院百善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王 平濉溪县人民法院濉溪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思跃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19日
浏览次数:15441发布时间:2021-10-21 |
(2021年10月19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董存生为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宋建国为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勤爱为濉溪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 婷为濉溪县人民法院濉溪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 平为濉溪县人民法院百善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王 平濉溪县人民法院濉溪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思跃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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