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相军,副主任王成武、朱秀芳、李秀侠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吴翔、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王振列席会议。李秀侠主持会议。
会上,吴飞宣读了关于召开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作关于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王成武宣读了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
据了解,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将于2021年11月4日至11月5日在县城召开,会期2天,会议将选举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濉溪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
会议对召开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以及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常务主席分组名单(草案)进行了集中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了以上草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相军就会议召开相关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