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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浏览次数:4335发布时间:2021-02-02

 

(2021年1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常务副县长孙进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报告》,审查了《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大会规划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会议要求,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濉溪高质量发展目标,求真务实,精诚团结,锐意进取,奋力完成“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部署的各项任务,奋力书写新阶段濉溪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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