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0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毛宏星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20日
浏览次数:24606发布时间:2021-04-22 |
(2021年4月20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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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宏星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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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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