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4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 平为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敬乾为濉溪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室主任。
免去:
李 岩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预算审查室主任职务;
孙 浩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广华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 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郑思海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文学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李 磊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月14日